私隱政策聲明

私隱政策聲明

本政策聲明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1995年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 - 第486 章(「條例 」), 為Lighted Service (下文稱為「本公司」) 就其責任及政策提供資料。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1. 本公司完全遵守條例中的責任和要求。本公司在收集、儲存及傳送個人資料時,承諾尊重客戶的私隱權。
  2. 本公司只收集足夠支持我們商業活動的必要資料。閣下透過本公司的銷售、促銷及輔助活動、調查、網站活動及/或活動登記所提供的資料,可能被存儲、分析和用作直接促銷的目的,以及改進我們與現有和潛在客戶的業務經營方式。本公司收集資料的途徑包括透過與閣下對話(包括經由電話或電子郵件),及╱或取得閣下的書面回應,及/或經由本公司的網上設施。如本公司從第三者得到聯絡資料,我們將竭力核實資料的準確性,並且保證獲取資料的方法與本公司的政策一致。本公司將繼續依照條例,收集和儲存個人信貸資料。
  3. 所有收集得來的資料,都會受制於本公司嚴謹的資料保密政策。我們的電腦化資料儲存在安全的設施,並且限制存取者必須為授權人員。
  4. 除中介媒體外,根據標準做法,本公司不會與第三者分享任何可識別個人身份或客戶的私人資料。中介媒體的例子包括速遞公司和金融服務供應商等。無論任何情況,這些公司都要與我們簽署一份適當的協議書,確保資訊的安全。
  5. 根據條例的條款規定,個人有權:
    • 查詢本公司是否擁有其本人的個人資料,並如有者,可要求索取該等資料的副本;
    • 要求本公司更正其本人任何不準確的個人資料以達致使用該資料之目的; 以及
    • 查明本公司有關其本人個人資料的政策及做法,整體上符合本政策和做法的規定。
    根據條例的條款規定,本公司有權為處理任何查閱個人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6. 本公司會透過電子郵件、郵遞、電話推銷、傳真及╱或其它通信形式向閣下直接推廣本公司的產品或服務。經客戶同意,本公司可能向客戶提供本公司最新的資訊,包括企業資訊、推廣活動、活動、研討會、優惠,以及其他有關資訊。本公司可透過各種溝通渠道包括:電子郵件、通訊地址、流動電話號碼、電話號碼及客戶服務帳號,向閣下提供該等資訊。根據條例要求,本公司會依從個人的要求,不會將其個人資料用作直接推廣之用。

聲明:本公司會遵從個人私隱條例的原則下,實踐整體符合有關個人資料的政策及做法。本政策聲明只作參考用途,並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